更新!11-山东城市篇|2023年这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点击收藏!

2023-05-17 4221次阅读

承认统考的院校名单: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一、招生考试办法


(一)山东省内

1、设计美术类、书法学、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山东省2023年相应类别(美术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舞蹈类(艺术舞蹈)、文学编导类)统考要求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二)山东省外

1、设计美术类专业:以生源省份2023年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2、书法学专业:以生源省份2023年书法类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3、表演专业:以生源省份2023年表演类( 服装表演)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山东艺术学院


(一)山东省内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二)山东省外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备注:

1.对于不分省计划专业,针对各省高考总分不统一的问题,如使用高考文化成绩,我校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文化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2.针对部分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划线方式不统一问题,湖南省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湖南省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河南省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A段美术类分数线。


3.我校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均不限定选考科目范围,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所有本科专业文理兼收,按照文理科类(选考科目)统一排序录取;做分省计划的美术类专业,如生源省份要求按照科类或者选考科目分列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4.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以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仍有并列,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山东大学


报考要求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其中,音乐学专业测试主项(主科、专项等,下同)乐器或唱法须与我校招考方向要求一致。


4对山东省音乐类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的第一招考方向计算考生 专业成绩( 考生乐器或唱法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计算方法为:专业成绩=乐理*5%+听音*5%+视唱*5%+技能*85%,满分100分。


招生专业

(一)音乐学4个招考方向:中国民族器乐表演方向、西洋器乐表演方向、键盘器乐表演方向、声乐表演方向


中国民族器乐表演方向


西洋器乐表演方向


键盘器乐表演方向


声乐表演方向


(二)美术类专业


录取原则


2023年艺术类各专业全部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山东省音乐类专业为按我校重新计算的专业成绩) ,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具体录取要求如下。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招生专业

(一)音乐学4个招考方向:西洋器乐表演方向、中国民族器乐表演方向、键盘器乐表演方向、声乐表演方向


西洋器乐表演方向


中国民族器乐表演方向


键盘器乐表演方向


声乐表演方向


(二)舞蹈编导专业


注:只招收考试剧目为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当代舞舞种的考生


(三)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报考要求


(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其中,音乐学专业测试主项(主科、专项等)乐器或唱法须与我校招考方向要求一致。


(四)对山东省音乐类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的第一招考方向计算 考生专业成绩(考生乐器或唱法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计算方法为:专业成绩=乐理*5%+听音*5%+视唱*5%+技能*85%,满分100分。



录取原则

2023年艺术类各专业全部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 山东省音乐类专业为按我校办法计算的专业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具体录取要求如下。


中国海洋大学


招生计划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2023年面向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浙江、山东、河南7个省份招生55人,具体分省分专业项目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报考要求

1.考生须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损考规定。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且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均达到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统考测试科目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项目-致。对于专业统考区分主副项的省份,考生参加专业统考测试主项(山东省要求专业技能1)须与我校招生专业项目一致。


录取规则

1.考生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我校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根据其报考志愿和我校分省分专业项目招生计划,依据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青岛大学


一、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1.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2.音乐表演

(1)山东省内


(2)山东省外


3.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4.舞蹈学


5.广播电视编导


6.表演


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


(1)山东省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山东省美术类综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审核录取。若综合分数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专业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入档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分数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投档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位次、专业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3.音乐类专业


(1)山东省内

音乐表演专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技能1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技能1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统考总成绩、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成绩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文化成绩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及以上,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入档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志愿,按各省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文化成绩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4.舞蹈学专业


(1)山东省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技能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入档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各省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技能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5.表演专业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按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考生实测净身高未达要求者将退档不予录取。


山东建筑大学


艺术类专业招生范围: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安徽省、河北省、福建省、山西省、广东省


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我校认可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进行专业考试。


招生对象:参加所在省统- -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职得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且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考考生。


山东省录取批次为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考生须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办法在对应批次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对达到我校艺术类报名条件和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我校根据其报考志愿和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按照相关省份文件执行)。如综合成绩(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中的高考科目优先顺序同分比较规则择优录取。色盲、色弱者一律不予录取。


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报考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齐鲁工业大学


招生专业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美术类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2.音乐类考生需参加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专业技能1符合我校公布的招生项目要求。


考试安排

1.美术类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的统考成绩,考试科目及要求按照相应省份统考相关要求执行。


2.音乐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考试科目及要求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使用山东省2023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统考本科合格线,且考生专业技能1为声乐,唱法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或流行(通俗)唱法。

音乐表演(键盘方向) :使用山东省2023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统考本科合格线,且考生专业技能1为器乐,类型为键盘。


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

山东省:进档考生中,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 ,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其他省份: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文化成绩( 含政策加分) ,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2.音乐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进档考生中,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音乐类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技能1不符合我校专业(方向)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3.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严格按照各个省份考试院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于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按照艺术类分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录取时按照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分艺术类文理科( 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排序录取。


4.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于色盲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视觉传达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他艺术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济南大学


招生专业与计划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


2.按照各招生省份专业所在录取批次规定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3.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考生专业成绩使用所在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的统考(或联考)成绩,须达到该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测试本科录取最低要求,其中,音乐类专业须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规定的具体要求。


聊城大学

(一)山东省内考生

所有考生专业成绩均须在山东省统考成绩合格线以上,按以下规则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含校企合作办学)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含校企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书法学专业使用山东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专业统考成绩

提前批按照《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要求录取,本科批按照进档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山东省外考生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报名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联考)和高考文化课考试,并达到本省规定的专业和文化成绩要求,我校认可招生生源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山东理工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根据各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其中山东省内考生报考音乐学专业(非师范类器乐方向)考生主项(技能1)须为器乐,且器乐种类与我校规定的招生乐器方向一致。


山东科技大学


招生计划


录职和资格复查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山东省美术类专业、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我校对于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


3.外省的美术类考生,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我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美术类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6.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烟台大学


(一)山东省内


(二)山东省外


录取原则

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潍坊学院


招生计划


招考说明


(一)山东省内

我校在山东省内不组织校考,所有招生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山东省外

我校在山东省外不组织校考,招收艺术文(类)考生,使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青岛电影学院


本科招生专业


专科招生专业


报名与专业考试

艺术类各专业在各省使用成绩情况说明


1.根据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承认并使用相关专业的各省统考(联考)成绩;


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校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青岛校考考试;


3.专科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成绩,详见我校公布的专科专业子科目对应表。


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技术、表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 绘画、 动画、漫画、 新媒体艺术、电影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根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总分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2.动漫设计专业、影视制片管理专业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专科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根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总分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同时还有其他补充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


招生专业和计划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文理兼招(在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区不限选考科目,“3+1+2” 模式省区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限)。

具体招生省区及各省区分科类招生计划请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层次本科,学制4年。学费标准为85000元/年。学生全部在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就读。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合作方为英国兰卡斯特大学(Lancaster University)。对学习期满且成绩符合北京交通大学该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专业毕业证书。毕业生须同时满足北京交通大学和兰卡斯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要求,方可获得北京交通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兰卡斯特大学交互设计专业文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Arts in DesignInteractions)。

根据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培养的要求,学生入学后专业课程实行全英文授课。


录取原则


(一)对体检合格,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报考基本条件,且在招生考试机构投放的电子档案范围的考生,进行全面审核。

(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上述各专业录取,若分数相同时,将依次参考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高考实考分、英语、语文、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四)优先录取第-院校志愿考生。若合格生源不足,则完成第一 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山东师范大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

取山东省外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2)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统考总成绩录取;统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技能1和技能2中任一技能符合专业招生方向要求的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招生专业方向指定的唱法或乐器对应的技能单项成绩录取;技能单项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统考总成绩、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4)舞蹈学、舞蹈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统考成绩录取;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核算综合成绩,其中统考成绩占比60%,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占比40%。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 含加分)分别折算成百分制后按比例相加形成综合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两个专业进档考生统一按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依次比对高考位次、投档成绩、统考成绩,位次或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曲阜师范大学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专业

山东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书法学专业使用山东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含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含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3.音乐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招生项目的要求,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含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招生项目的要求,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 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4.舞蹈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含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 (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含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以上级文件、学校相关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青岛理工大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含设计学类、绘画)录取原则: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其他省份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确定录取专业,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2.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对于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按照艺术类分文理科单独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录取时按照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分艺术类文理科单独排序录取。


青岛科技大学


艺术类录取规则:


1.美术类在山东省外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美术类在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3.音乐类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且符合招生专业方向指定的唱法或乐器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音乐类在山东省外使用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进档且符合招生专业方向指的唱法或乐器的考生中,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体育类专业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分数=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综合分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鲁东大学


艺术类专业(含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达线全部投档的批次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等批次,生源省(区)对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使用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考生专业成绩/生源省专业统考满分) X生源省高考文化满分X70%+考生高考文化成绩X30%。若综合分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分、专业成绩均相同,按本章程第十八条规定确定先后次序。


青岛农业大学


艺术类专业(含美术类、编导类)。


1.实行综合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综合分数相同的,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实行其它投档方式的省份,学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山东农业大学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说明: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考试办法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相应本科合格线。


四、录取规则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1:1投档,我校对于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方向的具体要求。


临沂大学


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


1.层次:本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相关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的统考合格成绩;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体育舞蹈)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健美操)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音乐学(招收民族器乐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要求技能1为二胡、板胡、柳琴、琵琶、中阮、大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


(2)省外招生专业.

使用当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23年同类专业的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2.层次:专科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使用山东省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统考)成绩。


山东交通学院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本专业面向山东、甘肃招生。学校认可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凡取得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该省生源均可报考我校。进档考生,山东省依据平行志愿模式录取;甘肃省依据“专业志愿清”原则,按照投档分安排录取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按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参照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虑。第十五条春季高考录取按照山东省有关文件执行。


泰山学院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1、山东省内艺术、体育类考生:


考生报考我校必须参加全省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2、外省艺术类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滨州学院


艺术类和体育专业


山东省艺体类

1.统考专业

美术类: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职。

舞蹈学(师范类) :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学(体育舞蹈) :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体育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学(健美操) :使用山东省舞蹈类(健美操)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体育教育(师范类) :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学(师范类) :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 :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其他省份艺术类

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或综合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德州学院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1.山东省本科考生:我校面向山东省招生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面向山东省招生的体育类本科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面向山东省招生的音乐类本科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面向山东省招生的舞蹈类本科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1)对进档考生,美术类本科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2)对进档考生,体育类本科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3)对进档考生,音乐学类、舞蹈类本科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2.外省本科考生:对面向河北省、江苏省、山西省、湖南省等省招生的艺术类本科美术类专业,面向河北省、山西省、湖南省招生的艺术类本科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面向河北省、湖南省招生的舞蹈学专业使用该省的统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招生文件规定的基础之上,对进档考生、按该省统考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菏泽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1.在山东省内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

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位次)高者。

书法学专业:使用山东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学校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 生须符合我校对招生项目的要求,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的考生,技能1须为声乐(仅限流行演唱)、民族乐器(仅限古筝、二胡、竹笛、琵琶、民族打击乐、扬琴、唢呐、板胡、京胡、笙、中阮、大阮)。

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专业统考成绩;舞蹈学(体育舞蹈男)、舞蹈学(体育舞蹈女)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体育舞蹈)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2.在山东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执行以下规定:


书法学专业:在山西省、贵州省使用相应省份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成绩都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美术学专业:在河南省招生使用河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体育类专业录取方法


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位次)高者。


枣庄学院


艺术类专业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

美术类、舞蹈类、音乐学、书法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专业使用相对应的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2.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

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济宁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师范类)、音乐教育(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舞蹈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运动康复、体育教育(师范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山东女子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美术类专业中的设计学类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1305)的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3.音乐类专业关联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舞蹈类专业关联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齐鲁师范学院


艺术类:


(1)美术类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山东省公费师范生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及就业地市,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2)书法类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书法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音乐类专业

山东省本专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4)舞蹈类专业

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体育类

体育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艺术类专业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播音主持类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南投档成绩折算办法:文化成绩X70%+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满分X 30%。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专科)使用考生所在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类),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南使用艺术舞蹈统考专业成绩为投档成绩,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关科目分数顺序进行进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顺序与普通类相同。


(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美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南投档成绩折算办法:文化成绩*30%+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70%。


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使用省普通体育类专业统-测试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省相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确定录取专业。


青岛滨海学院


美术类专业:设置综合分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尚未设置综合分的省份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如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山东现代学院


艺术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各自省份艺术类相关规则进行录取,舞蹈表演专业按舞蹈类专业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录取,其他专业按各自省份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河南省艺术类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过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