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7-四川城市篇|2023年这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点击收藏!

2023-05-23 4134次阅读

承认统考的院校名单:

四川音乐学院


我校2023年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


招生专业--武侯校区




招生专业--新都校区


招生专业--临空经济校区


1.请考生仔细看清招收学科、专业(招考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院系和就读校区及地址,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院系。


2.凡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后学院招生处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根据2023年各教学院(系)招生计划将。上述两个专业新生随机分配到具体的院(系)就读。


3.音乐表演(音舞)专业,适合既考音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又考了舞蹈类的考生,且舞蹈类的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音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的专业成绩录取。


4.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3cm。


四川大学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1.我校202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共十个,具体包括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和美术学(理论研究)。其中美术学(理论研究)专业在普通本科批次(一批次)招生,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2.四川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分省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体检要求符合教育部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我校2023年艺术类各专业不组织校考,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并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子科类。



3.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各专业文化成绩要求如下:


(1)报考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及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报考绘画、中国画、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同科类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及合并本科批次省份,该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3)报考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相应专业文化考试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8米。我校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拉丁舞、街舞、体育舞蹈考生。


5.音乐表演(声乐)专业仅招收美声、民族唱法的考生。


三、录取规则


1.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1)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声乐)、舞蹈表演专业: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照文(历史类)/理(物理类)分别排序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西南交通大学


招生省份及分生计划


录取原则


1、学校美术类专业考生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可兼报,按总分由高到低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或调剂专业。


2、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要求

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分段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第一 段控制分数线。


3、文化课成绩计算办法

(1)高考综合改革为“3+3”模式的省(区、市)考生文化课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确定并提供)

(2)高考综合改革为“3+1+2”模式的省(区、市)

①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②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文化课成绩= (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历史类控制分数线+一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物理类控制分数线) X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确定并提供)。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①文科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②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 ( 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文科控制分数线一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理科控制分数线) X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4、总分计算办法:总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


5、进档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文理混排、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文化课投档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招生计划必须分文科/理科( 或历史类/物理类)的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计划分配原则。


6、录取时,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原则接收考生档案,进档后依照学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凡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美术类专业学习。


西南民族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办法


学校认可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考生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及专业分配原则以学校2023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四川省内

各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直接认定四川省艺术类统考合格成绩,具体认定成绩项如下:


1.音乐表演本、专科专业

(1)声乐(合唱、民族、美声唱法)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 ]专业统考成绩;

(2)流行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 ]专业统考成绩;

(3)器乐[钢琴、手风琴(键盘)、琵琶、古筝、扬琴、二胡、柳琴、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巴松管、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民谣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流行键盘、流行打击乐、西洋古典打击乐、中国民族打击乐]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钢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民乐、西洋管乐、西洋弦乐、流行器乐)专业统考成绩;

(4)打击乐(中国民族打击乐、西洋古典打击乐、流行打击乐)演奏:①认定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打击乐(含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 ]、流行器乐(爵士鼓)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本科专业

(1)音乐学: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2)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3.舞蹈表演本、专科、舞蹈学、舞蹈编导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4.表演本科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科专业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5.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影视编导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6.录音艺术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录音艺术类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7.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8.美术与设计类本、专科专业

(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设计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家具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专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9.书法学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书法学(毛笔)专业统考成绩。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学院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特别要求,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录取工作。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一)四川省内:

1.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同时达到四川省相应层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我校。

2.播音主持类、影视表演类、舞蹈类、音乐类、服装表演类、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职。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低确定先后顺序。

3.编导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低确定先后顺序。


(二)四川省外(未明确哪些省份的哪些专业)

1.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同时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层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我校。

2.使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类别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录取的本、专科专业,执行招生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对进档考生,本校编导类专业按文化成绩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它专业按专业成绩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进档考生同分的排序规则:若投档成绩已显示了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分值,则按照该省( 直辖市、自治区)显示的排序规则分值执行。若投档成绩没有显示该省( 直辖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分值,当投档成绩相同时,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川传媒学院


1.四川省内招考专业

(1)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管理、影视技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四川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文、理科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其余专业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四川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四川省外招考专业(未明确哪些省份的哪些专业)

(1)开展校考及统考合格基础_上校考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管理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按志愿优先原则(对分文、理科投档省份:按分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录取。

综合成绩折算公式: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70%


(2)其余开展校考及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学、艺术

管理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志愿优先原则(对分文、理科投档省份:按分文、理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4)认可省级统考合格成绩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吉利学院


承认统考成绩的专业:设计学类、动画


成都文理学院


该校未明确说明采用统考专业的省份,拟招生计划如下图


四川农业大学


美术(设计)类、体育类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四川省设计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 ,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美术(设计)类、体育类进档考生按投档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总分或按本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折算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成都理工大学


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需要一定的美术基础。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其中,表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_上20分,四川省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20分四川省的设计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40分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外语单科、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职,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单科、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统测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其中,四川省的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上20分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身体无残疾。体育类专业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若未作明确规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外语单科、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川师范大学


体育与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需高于四川省体育类考生省控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文化考试成绩50分(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计划除外)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需高于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考生省控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文化考试成绩50分(除单列学校代码的产品设计和绘画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地方优师计划、公费师范生计划除外)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的成绩及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需高于四川省播音与主持类考生省控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文化考试成绩20分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5.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6.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四川籍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7.其余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8.对于生源数大于计划数的体育与艺术类专业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生源情况先划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此比例为100%。


9.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体育与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在所有专业志愿安排结束后,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同类其它专业。


西华大学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其中:四川省美术类、设计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40分及以上;

四川省音乐学、舞蹈表演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30分及以上;

四川省体育教育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50分及以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职;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投档考生按“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高低确定先后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考生作退档处理。


建筑类专业学制为5年,要求具备一定美术基础;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西华师范大学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职。


其他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类)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其中四川省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高于四川省省控线30分(公费师范生除外),四川省体育学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高于四川省省控线50分(公费师范生除外)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建议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西南科技大学


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成绩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总分、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中:四川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艺术类专业,只招收美术类(四川为设计学类)专业考生,专业成绩认同各省美术类(四川为设计学类)联考成绩,考生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美术类(四川为设计学类)本科合格线。本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考生成绩的折算办法及排序录取办法执行生源省的相关规定。四川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要求报考我校考生文化成绩高于省控线30分(含30分),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成都大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舞蹈、美术、编导等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

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

编导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照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四川籍考生本科专业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20分(含20分)以上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舞蹈表演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体育类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非中外合作办学类体育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四川籍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70分(含70分)以上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川轻化工大学


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以各省(区、市)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为准招收考生。


2、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在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各省(区、市)控制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的省(区、市)有其它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3、学校音乐表演专业的钢琴与器乐方向只招收考钢琴、单簧管、萨克斯、二胡、小提琴、古筝、大管、大提琴、电子管风琴的考生。


西南石油大学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


报考西南石油大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统测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四川省、重庆市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对进档考生,本校按专业成绩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有明确规定,本校以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录取。


西南石油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报考西南石油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本校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四川省、重庆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上30分,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报考本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职,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若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以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录取。同分条件下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优先录取顺序为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优先录取顺序为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绵阳师范学院


艺术与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安排专业。


1、对于我校招收的艺术与体育类考生,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艺术与体育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内江师范学院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对应科类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参照普通类录取原则)。


2.对于投放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区、市),全部承认该省(区、市)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针对未单设艺术(文)、艺术(理)招生计划的省(区、市),按照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执行我校相对应专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乐山师范学院


体育类与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体育类和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仅录取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线考生。


2.体育类与艺术类各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后,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攀枝花学院


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四川省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设计学类文化批次控制线30分(含)以上,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余省份考生根据各省投档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川文理学院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根据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顺序。


3.所有艺术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为准。


4.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类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西昌学院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四川省考生根据专业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四川省体育类运动康复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其余省份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宜宾学院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仅录取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线考生,在进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1、美术类及设计类专业(按专业大类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职。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只招收民族、美声考生,器乐只招收钢琴、双排键、竹笛、手风琴、古筝、小提琴、二胡考生。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职。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成都师范学院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认可各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投档时按生源省统一投档规则执行,没有统-投档规则的生源省按考生专业成绩投档。其中在四川省招生时,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书法学、音乐学专业要求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类别本科省控线上30分(含特征分) ,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要求文化成绩达到体育类本科省控线上20分(含特征分)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成都工业学院


艺术类专业: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总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