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年的招生计划都有15%的变动,在招生大本未公布之前,能参考的信息仅限各院校官网发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解读其中的招生条件、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家长朋友可以提前获知目标院校的变动情况。2023年作为“旧艺考”的最后一年,部分院校的招生计划已提前对接2024年“新艺考”的培养目标,那就更加需要我们提前了解哪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以下为家长朋友整理山东院校名单,请点击查看。
一、招生考试办法
(一)山东省内
1、设计美术类、书法学、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山东省2023年相应类别(美术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舞蹈类(艺术舞蹈)、文学编导类)统考要求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二)山东省外
1、设计美术类专业:以生源省份2023年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2、书法学专业:以生源省份2023年书法类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3、表演专业:以生源省份2023年表演类( 服装表演)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一)山东省内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二)山东省外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备注:
1.对于不分省计划专业,针对各省高考总分不统一的问题,如使用高考文化成绩,我校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文化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2.针对部分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划线方式不统一问题,湖南省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湖南省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河南省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A段美术类分数线。
3.我校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均不限定选考科目范围,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所有本科专业文理兼收,按照文理科类(选考科目)统一排序录取;做分省计划的美术类专业,如生源省份要求按照科类或者选考科目分列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4.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以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仍有并列,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报考要求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其中,音乐学专业测试主项(主科、专项等,下同)乐器或唱法须与我校招考方向要求一致。
4对山东省音乐类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的第一招考方向计算考生 专业成绩( 考生乐器或唱法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计算方法为:专业成绩=乐理*5%+听音*5%+视唱*5%+技能*85%,满分100分。
招生专业
(一)音乐学4个招考方向:中国民族器乐表演方向、西洋器乐表演方向、键盘器乐表演方向、声乐表演方向
中国民族器乐表演方向
西洋器乐表演方向
键盘器乐表演方向
声乐表演方向
(二)美术类专业
录取原则
2023年艺术类各专业全部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山东省音乐类专业为按我校重新计算的专业成绩) ,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具体录取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一)音乐学4个招考方向:西洋器乐表演方向、中国民族器乐表演方向、键盘器乐表演方向、声乐表演方向
西洋器乐表演方向
中国民族器乐表演方向
键盘器乐表演方向
声乐表演方向
(二)舞蹈编导专业
注:只招收考试剧目为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当代舞舞种的考生
(三)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报考要求
(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其中,音乐学专业测试主项(主科、专项等)乐器或唱法须与我校招考方向要求一致。
(四)对山东省音乐类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的第一招考方向计算 考生专业成绩(考生乐器或唱法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计算方法为:专业成绩=乐理*5%+听音*5%+视唱*5%+技能*85%,满分100分。
录取原则
2023年艺术类各专业全部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 山东省音乐类专业为按我校办法计算的专业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具体录取要求如下。
招生计划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2023年面向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浙江、山东、河南7个省份招生55人,具体分省分专业项目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报考要求
1.考生须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损考规定。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且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均达到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统考测试科目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项目-致。对于专业统考区分主副项的省份,考生参加专业统考测试主项(山东省要求专业技能1)须与我校招生专业项目一致。
录取规则
1.考生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我校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根据其报考志愿和我校分省分专业项目招生计划,依据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一、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1.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2.音乐表演
(1)山东省内
(2)山东省外
3.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4.舞蹈学
5.广播电视编导
6.表演
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
(1)山东省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山东省美术类综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审核录取。若综合分数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专业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入档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分数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投档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位次、专业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3.音乐类专业
(1)山东省内
音乐表演专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技能1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技能1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统考总成绩、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成绩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文化成绩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及以上,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入档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志愿,按各省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文化成绩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4.舞蹈学专业
(1)山东省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技能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入档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各省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技能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5.表演专业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按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考生实测净身高未达要求者将退档不予录取。
艺术类专业招生范围: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安徽省、河北省、福建省、山西省、广东省。
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我校认可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进行专业考试。
招生对象:参加所在省统- -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职得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且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考考生。
山东省录取批次为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考生须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办法在对应批次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对达到我校艺术类报名条件和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我校根据其报考志愿和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按照相关省份文件执行)。如综合成绩(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中的高考科目优先顺序同分比较规则择优录取。色盲、色弱者一律不予录取。
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报考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招生专业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美术类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2.音乐类考生需参加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专业技能1符合我校公布的招生项目要求。
考试安排
1.美术类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的统考成绩,考试科目及要求按照相应省份统考相关要求执行。
2.音乐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考试科目及要求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使用山东省2023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统考本科合格线,且考生专业技能1为声乐,唱法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或流行(通俗)唱法。
音乐表演(键盘方向) :使用山东省2023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统考本科合格线,且考生专业技能1为器乐,类型为键盘。
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
山东省:进档考生中,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 ,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其他省份: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文化成绩( 含政策加分) ,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2.音乐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进档考生中,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音乐类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技能1不符合我校专业(方向)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3.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严格按照各个省份考试院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于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按照艺术类分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录取时按照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分艺术类文理科( 或物理类、历史类)单独排序录取。
4.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于色盲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视觉传达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他艺术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招生专业与计划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
2.按照各招生省份专业所在录取批次规定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3.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考生专业成绩使用所在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的统考(或联考)成绩,须达到该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测试本科录取最低要求,其中,音乐类专业须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规定的具体要求。
(一)山东省内考生
所有考生专业成绩均须在山东省统考成绩合格线以上,按以下规则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含校企合作办学)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含校企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书法学专业使用山东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专业统考成绩。
提前批按照《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要求录取,本科批按照进档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山东省外考生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报名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联考)和高考文化课考试,并达到本省规定的专业和文化成绩要求,我校认可招生生源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根据各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其中山东省内考生报考音乐学专业(非师范类器乐方向)考生主项(技能1)须为器乐,且器乐种类与我校规定的招生乐器方向一致。
招生计划
录职和资格复查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山东省美术类专业、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我校对于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
3.外省的美术类考生,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我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美术类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6.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一)山东省内
(二)山东省外
录取原则
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招生计划
招考说明
(一)山东省内
我校在山东省内不组织校考,所有招生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山东省外
我校在山东省外不组织校考,招收艺术文(类)考生,使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本科招生专业
专科招生专业
报名与专业考试
艺术类各专业在各省使用成绩情况说明
1.根据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承认并使用相关专业的各省统考(联考)成绩;
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校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青岛校考考试;
3.专科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成绩,详见我校公布的专科专业子科目对应表。
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技术、表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 绘画、 动画、漫画、 新媒体艺术、电影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根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总分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2.动漫设计专业、影视制片管理专业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专科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根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总分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同时还有其他补充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青岛理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鲁东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农业大学、临沂大学、山东交通学院、泰山学院等(未列举完)